开云网站:中信重工11月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4.85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3亿元。
:中信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预计年化收益率1.35%。
:中信重工为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28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2953.05万元。
:中信重工11月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4.85元。该股于11点4分涨停,7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610.95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08%。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亿元,占总成交额22.89%;游资资金净流出1.04亿元,占总成交额10.34%;散户资金净流出1.26亿元,占总成交额12.55%。
中信重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8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9亿元,通过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2024年11月7日,上述部分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2.4亿元,实际获得收益人民币96.00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大额存单,存单期限均为1个月。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未超出董事会授权使用期限。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因本次现金管理业务在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办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现金管理业务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涉及金额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对投资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10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履约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60.00万元;申请开立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上述保函均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53.05万元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41,000万元人民币。
,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履约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60.00万元;申请开立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
: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因工程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分别申请开立人民币760.00万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7月1日;申请开立人民币1,520.00万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一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上述保函均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工程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工程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上述担保存在必要性。
,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3,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4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9%,实际担保余额为5,587.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494.17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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